【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1年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说明
2021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人大、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我厅开展了多轮次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外商投资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
我厅负责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7件地方性法规在多轮次清理中均不存在与对照内容不一致、不衔接等情况;其中《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因出台时间较为久远,与现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脱节较大,经专家会研讨论证并报省政府同意后,9月已按程序被省人大常委会第301公告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省政府规章
我厅负责的《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湖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等3件省政府规章在多轮次清理中均不存在与对照内容不一致、不衔接等情况;其中《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因契税改革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等内容不一致,5月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第420号令正式废止。
三、规范性文件
先后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党内规范性文件14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均不存在与对照内容不一致、不衔接等情况。
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6件因工作业务变化,实际已未在使用,清理意见为“拟废止”,下一步将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