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抓好纠治“四风”工作,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现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如下:
1.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2.严禁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严禁违规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4.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5.严禁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其它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市统计局机关纪委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