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份国务院农普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核查以来,市农普办按照省农普办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对全市现场入户登记农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数据进行再查询、再核实、再修正,确保全市三农普数据真实、准确。
一是针对重点指标认真筛选和查询。市农普办将农户表、规模户表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表中确权耕地面积、实际经营耕地面积、早稻、中稻、晚稻面积和单产(规模户、单位)、生猪存栏、牛存栏、羊存栏、家禽存栏、水产养殖面积等指标从数据处理平台导出并进行查询分析,将存在极值、面积不匹配等问题的数据反馈到相应区农普办,经区、街乡镇农普办再次入户核实后,将个别确实存在问题的数据整理并上报国家、省农普办。
二是严格核实认真修改。国务院农普办对异常数据反馈后,市农普办对国家验收不通过的户、单位立即反馈到各区,并与区农普办业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电话沟通,要求按照流程迅速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数据、认真修改,纠正由于录入错误、入户登记询问不细致等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
目前,国家数据审核、修改工作仍在进行中。